宋韫来到寝殿的时候,正碰上玉瑟在添香。
玉瑟的寝殿里挂着一面琉璃珠做的垂帘,冬日用在帷帐前作装饰,夏日则单独悬挂,既可以阻挡视线,又精致好看。
珠帘最下方悬挂着镂了麒麟香草纹的银香球,每日有侍女把香料磨成颗粒,往里头添加香粉。
偶尔,玉瑟一时兴起,就会接过这道工序,拿小金匙把香粉一点点填进指甲盖大小的银球中,听着它们在里头沙沙作响,乐此不疲。
屋里暖和,她外头仅穿着绣了花鸟纹的绯色夹绵绸袍,脚上系着厚棉袜,把旁边的鼓凳弃之不用,毫无仪态地靠在方枕上,专心调香。
她的发髻也不如出门时那样齐整,拆了繁重的珠翠,只余两段缠发用的细红头绳,衬出干干净净的一头青丝,包裹住她红润的小脸,清爽沁人。
听见宋韫的脚步,她扬起脸,香盅和金匙就这么扔在了地上,蝴蝶一般扑进他的胸口。
古往今来,不管谁来形容美人,都是用什么花啊,月啊,神女的。朝内以文笔华美逸丽著称的大学士,曾经给玉瑟写过一篇赞赋,通篇写得玉瑟金光闪闪,高不可攀。
可若是要宋韫来形容,他觉得玉瑟不像花,也不像月,更不像神女。
她像一场春来的雷雨。
轰隆而至,自由淋漓,热切又猛烈,携带着能把人洗刷个透彻的力量。
风雨里,宋韫什么都忘了,启唇只能唤她:“殿下。”
“嗯!”玉瑟还埋首在他怀里,深深吸了一口,“阿奴身上,总是有种好闻的味道。”
侍女们都还没走呢,这话把宋韫说得耳朵发热。
怀中的人也是暖烘烘的。
这给他一种错觉,好像他怀抱着的好像不是玉瑟,而是一块将将融化的酥糖。
他抬手去摸玉瑟的鬓发,这是他梳起来的发髻,遗憾上头的发饰不是由他亲手拆下来。而等玉瑟再仰起小脸,露出他画的细眉,他内心又生出了淡淡的满足。
“殿下这次出去,又遇见了什么新鲜事?”
他察觉到玉瑟身上的跃跃欲试,和过于明亮的眼眸。
“这你都猜得到?”玉瑟笑开了颜,环顾一圈,再神秘兮兮道,“我从嬢嬢……从大长公主那里得了一些好东西!”
从陈国大长公主那里得来的能是什么东西。宋韫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揣测玉瑟那位声名远扬的姑母,心中萌生了不好的预感。
好在,光天化日,玉瑟又刚回来不久,不适合立刻做些什么见不得人的事。
看时间,玉瑟快饿了,先叫了晚餐。
冬日里,玉瑟最爱吃肉,配清爽解腻的羹汤,吃罢还要吃糖,夜间最容易饿了,还要吃点心,喝热乎乎的咸奶茶。
是以,冬日她最容易胖。这两天她就觉得自己胖了些,腰上圆了一圈。瘦得像柴的那段时间,对现在的她来说,就像做梦一般。
她让宋韫在下首陪她用餐。
事到如今,宁青沐已经不会对这件事提出异议了,只是沉默地跪坐在一旁,给玉瑟斟果酒。
宋韫身前的矮几上,比起玉瑟小桌上的菜式,还要多了一道煎鱼。
他微微一愣,明白这是玉瑟专门吩咐人为他做的。
玉瑟向来不怎么爱吃河鱼,因为鱼肉缺了些飞禽走兽的紧致,缺乏嚼劲。而且她讨厌鱼刺,要由厨娘在做饭时先干干净净地把刺挑出来,费时费力,又没有特别对她胃口。
玉瑟不是个喜欢折腾下人的主子,在得知工序如此复杂之后,就很少吃鱼肉了,饭桌上的河鲜多以虾为主。
但宋韫却爱吃鱼,河鱼肉质滑嫩,海鱼味咸鲜美。他儿时跟随父亲去江南赴任,在水乡养成了吃鱼的习惯,耐性十足,愿意挑刺,且动作干净利索,毫无其他人面对鱼刺时的狼狈。
从前玉瑟的一大乐趣,就是看宋韫吃鱼,或者把他挑完主刺的鱼脊背抢过来,大快朵颐。
只可惜,这些事,玉瑟也不记得了。
久违的一道菜,让宋韫胸口颤动。
好像他这段时间来,并不是在无的放矢。
他问:“殿下知道我喜欢吃鱼么?”
“之前去市集,别的都没见你喜欢吃,只有炸黄鱼你尝了几口,”玉瑟笑道,“就觉得,你大概喜欢吃鱼吧?”
宋韫:“……是啊,没想到殿下能注意到这些。”
“嘿嘿。”玉瑟催促他,“你快尝尝,要是喜欢,就让厨娘常做。”
玉瑟托着腮,俯视她的阿奴。
他吃饭斯文,不言不语,一看就有良好的教养。
她觉得姑母和哥哥,甚至青沐和风时风薰她们,都多虑了。她的想法其实很简单。看谁顺眼,就对谁好。见他有所动容,她就觉得开心。
这怎么能说明她是被阿奴给迷倒了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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